(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2023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前,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教师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1)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2)持有有效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依法解除合同;
9.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见《武汉市江汉区2023年度编外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