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常见错误主要有:
1.正文语病及歧义。
2.正文结构为: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而不是第一、第二、第三等;
3.注意请示性公文注意一事一文一请一批复,不要一个请示多个事由。
4.批复类公文在引用公文时需要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标题用《 》括入,发文字号用( )括入,如:关于你处《XXX关于XXX的请示》(XX发〔2017〕X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
5.结语:报告的结语为“特此报告”;请示的结语为“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等;批复的结语为“特此批复”。
相关阅读:附件说明格式错误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
“附件:1. XXXXX
2. XXXXX”
(七)成文日期格式错误。
成文日期为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比如“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格式错误,应为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