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面向2022届“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公开考核聘用公告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四部门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22届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岗位
具体详见《潜江市面向2022届“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公开考核聘用岗位表》(附件1)。
附件:1.潜江市面向2022届“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公开考核聘用岗位表
2.潜江市面向2022届“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公开考核聘用报名表
二、考核聘用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对象
2022年通过全省统一招募选派到潜江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基层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考核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已(曾)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自愿放弃参加考核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3月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东区办公楼3楼301室),联系电话:0728-6298803。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要对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表》1份(见附件2),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考试考核
(一)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医务人员侧重医学专业能力)等。本次面试不设开考比例,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公告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另行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二)考核
考核满分为100分,由市“三支一扶”办、拟考核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组织实施。
(三)总成绩
面试得分与考核得分分别占总成绩的50%。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50%+考核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3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面试、考核成绩都相同时,则进行第二轮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考察
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上发布通知。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完成了考试考核的人员中产生。
六、公示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自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在聘用单位工作不得低于2年(不含“三支一扶”服务年限)。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涉及政策口径由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28-6298803。
(二)对考核对象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招聘全程,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核对象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核对象在招聘过程中,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更正联系方式,以免错失招聘机会。
(五)相关网站
潜江市人社局网站:https://www.hbqj.gov.cn/srlzyhshbzj/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6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bqj.gov.cn/xxgk/zc/qtwj/gsgg/202503/t20250306_5564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