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谢某见一辆汽车正准备停在小区广场地上,遂上前称这里是大家跳广场舞的地方,不要停车,车主听后反问“广场是你家的吗?”二人不欢而散。之后,谢某为了出气,从家中拿来一个锥子,将停放在广场的四辆汽车轮胎扎破车门划伤,经鉴定车辆,轿车损失总计价值为8369元,谢某的上述行为构成:
A.破坏交通设施罪
B.故意毁坏财物罪
C.寻衅滋事罪
D.破坏交通工具罪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第二步,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谢某出于对车主的打击报复、心理态度,故意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B项符合题意。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题干中谢某的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A项错误。C项: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C项错误。D项: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已经或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谢某行为不足以导致汽车倾覆。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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