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省行测常识判断之未成年人犯罪会怎样?
2020年以来,“6岁男童遭13岁少年残忍杀害”“湖南沅江小学生弑母案”“神木少女被害案”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引发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刑法》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而制定的法律。一切犯罪行为都应该受到约束和制裁,但是对于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如果他们触犯了刑法,是否会受到刑法的处罚以及可能会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这在行测考试中也是高频考点,值得重点关注。
一、犯罪年龄
根据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可以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年龄节点和区间:
①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增加的一条,它规定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种犯罪并造成严重后果,才能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在程序上作了特别规定,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符合这两个条件,才可以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
②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③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有两点:一是犯罪年龄,指的是“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不是结果发生时、犯罪被发现时、被抓获时、开庭审理时的年龄;二是满周岁,是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二、犯罪量刑处罚
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这里指的“必要的时候”,是指家中无人管教或者家长、其他监护人缺乏管教能力、或者群众、或者基层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强烈要求政府收容教养的时候,政府从社会保护的角度出发,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采取的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对未成年人量刑时会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予以从宽处理。如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对未成年罪犯一般不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别程序
出于对未成年的保护,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讯问等环节有着特殊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重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
2.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3.严格限制逮捕的适用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4.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5.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思维导图】
【附录】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例题1】下列情形中,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是:
A.十四周岁的张某,贩卖冰毒0.2克
B.十五周岁的李某,因过失导致他人伤残
C.二十周岁的周某,醉酒后殴打他人致人重伤
D.三十五周岁的聋哑人宋某,入户盗窃现金5000元
【答案】C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B项中,李某不满十六周岁,且过失致人伤残的行为不在上述八项罪名之列,故李某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的张某犯贩毒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C项:《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十周岁的周某,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他在醉酒之后殴打他人致人重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D项:《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5周岁的宋某属于聋哑人,可以在审判时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但不意味着他一定不承担刑事责任。
【例题2】小张今年15周岁,根据《刑法》规定,他对下列哪种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A.抢劫
B.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C.放火
D.贩卖毒品
【答案】B
【解析】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不在以上八项罪名之列。
因此,选择B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