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知识·每日一测第3天
1. B [解析] 司法机关在审理具体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的,叫做附带性审查。故本题应选B。
2. B [解析] 甲雇凶手乙杀害丙,甲、乙构成“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杀人”,因此构成共同犯罪,B项说法正确。同时,本案中乙对丙的住宅进行爆炸,但是该住宅的周边没有其他人与物,因此,该爆炸行为不会危害到公共安全,因此,不以爆炸罪论处,应该属于以爆炸的方式进行杀人的行为,因此,依然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不能认定为爆炸罪,D项说法错误。乙本想杀害丙,结果把丙的妻子丁杀死,属于具体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因丙对象与丁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然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因此,无论乙杀死的是丙还是丁,都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又因甲乙是共犯,因此,一人既遂全体既遂,因此,甲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A、C两项说法错误。
3. A [解析]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医院不是行政机关,其开具《死亡医学证明》的行为也不是以规定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故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本题应选A。
4. C [解析] 言论自由是出版自由、结社自由、示威自由的基础,出版是以文字或者其他方式表现言论自由,结社和示威是政治言论表达自由的体现。所以,言论自由是其他自由的基础。故本题应选C。
5. C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张和小刘已满18周岁并且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小李属于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并且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因此A、B、D选项的主人公都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选项中,小王的外婆中风瘫痪且神志不清,不能进行独立的民事活动,因此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6. C [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一般共犯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故A、B、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7. C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名誉权被侵犯主要有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方式。本题中,某报报道甲是私生子的行为属于泄露甲的隐私,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8. A [解析] 报案是指单位或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揭露和报告的行为。举报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的行为。控告是指被害人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揭露与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报案与控告的区别在于报案不能明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在于控告是由受所控罪行直接侵害的人提出,举报则绝大多数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因此B、D两项不是正确选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显然,李某的行为并非扭送,排除C。故本题应选A。
9. A [解析] 我国的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本身担责的组织。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一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必备条件。
综上所述,某公安派出所属于行政主体,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下属工商检查所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不是行政主体;某市辐射环境监理所也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不是行政主体;某市公路养护管理段也是如此,不是行政主体。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10. B [解析] 行政监督,是指各类监督主体包括政党和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社会组织、社会舆论和公民以及行政系统自身,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所实施的检查和督导活动。行政监督可分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体系和行政系统外部监督体系,而内部监督则主要包括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其中,专门监督主要包括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两种。
行政监察是指在行政系统中设置专司监察职能的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活动及行政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因此,B项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监督。A、C、D项监督的主体都不是行政机关本身,因此属于外部监督。
11. A [解析] 领导艺术就是遵循规律、顺应人心、见识高明、审时度势、卓有成效地解决问题的领导策略技巧。其中,顺应人心是领导艺术的根本依据,见识高明是领导艺术的内在本质。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12. C [解析]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3. B [解析] 这句哲理名言的意思是:以铜为镜,可以看到自己的衣冠是否整齐;以古为镜,可以看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历史以及社会的发展;以人为镜,可以知道自己的得失。“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告诉我们要善于听取他人的意见,才能形成自己的正确认识,但是也可能会犯错误,①正确,②错误。“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告诉我们要善于自觉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才能形成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而人们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决定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观点属于历史唯心主义观点,④正确,③错误。
14. A [解析] 自然灾害是自然界的客观现象,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③说法过于绝对。防灾减灾工作的关键在于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并尊重自然规律,从而利用自然规律,而不是一味顺从自然。①②说法正确。
15. A [解析] 《中国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和《井冈山的斗争》论证了土地革命、武装斗争、根据地建设三者的关系,B项错误。1938年9月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了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任务,C项错误。1939年10月毛泽东撰写的《〈共产党人〉发刊词》阐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D项错误。
16. B [解析] 《选举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据此规定不难看出,本题正确答案为B。
17. A [解析] 我国法律体系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属于特殊行政法,是行政法的一种。
18. C [解析] 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依法享有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无国防、外交管辖权。因此,C项说法不准确。
19. A [解析]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3条规定,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A项说法错误。该修正案第7条规定,将刑法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B项说法正确。该修正案第12条规定,将刑法第七十四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C项说法正确。该修正案第16条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D项说法正确。
20. A [解析] 公共管理最基本的手段是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的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方案,其作用是规范和指导有关机构、团体或个人的行动,其表达形式包括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或命令、国家领导人口头或书面的指示、政府规划等。A项包含B、C两项,D项是公共管理的目的。故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