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9月16日9:00—10月20日17:00;
2.现场确认时间:10月21日—10月25日8:50--12:00,
13:50--17:00;
3.现场确认地点:咸宁市民之家(咸安区旗鼓大道101号)一楼C区综合窗口1-8号。
二、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在咸宁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咸宁市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咸宁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在咸宁市就读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驻咸宁市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五)在咸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