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时间
网下报名时间:9月14日下午14:00至9月27日下午17:00。
现场确认时间:9月23日至9月29日(有效工作日)。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竹溪县户籍或有竹溪县居住证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2.申请人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处罚犯罪记载,无违法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3.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