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生须于2023年6月3日上午7:3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生候考室,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同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截止7:45未到达考点门检处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二)进入候考室前,考生所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先自行关闭,并装入写好姓名的信封后,同携带的其他物品(包括手机、电子手环、提包、资料以及工作人员认为应该集中统一保管的物品等)一律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如封闭管理期间发现考生仍携带有通讯工具,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应当自觉诚信参考,任何违反面试纪律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