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1.经体检、心理测评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北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enshi.hubu.edu.cn/)、湖北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hubu.edu.cn)和湖北大学附属中学主页(http://www.hdfz.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大学调查核实。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4.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考生,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环节若有考生放弃的,学校可根据用人需求,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并重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