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责任感;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公办退休教师原则上不超过65岁。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需求;
5.持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名的;
(5)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我县在编在岗教师、参加其他单位编制招考进入面试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