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专技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区卫生健康局二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同类人员水平,与同学历、同工作年限、同相应职称医务人员基本相当,其绩效工资可参照区卫生健康局二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执行。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按照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东办文〔2016〕20号)有关规定执行。签订实习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实习期待遇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待实习期结束,取得毕业证且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期内,按本区城镇企业参保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实习期人员不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公开招聘的聘用制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天数参照事业编制同条件人员核定;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聘用至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