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单选题)某面馆每位服务员胸前都佩戴一个牌子,上面印有二维码,并写着“感谢打赏3元”的字样。每当顾客用完餐结账时,服务员就会建议顾客扫码打赏。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扫码打赏属于:
A.赠与行为
B.不合法的变相收费
C.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D.消费者的道德义务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题干中顾客结完账以后,服务员建议顾客扫码打赏的行为,是顾客(赠与者)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服务员(受赠者),服务员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行为,属于赠与行为。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C项:题干中是建议顾客扫码打赏,不是强迫,因此不属于不合法的变相收费,也不属于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D项:扫码打赏属于消费者的自愿行为,不属于消费者的道德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