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的甲外出打工,用自己的打工收入买入了价值八千元的钻戒赠送给女朋友乙。关于甲向乙赠送钻戒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无效
B.可撤销
C.经甲父母追认后有效公众号:
D.有效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十七岁的甲某以自己的劳动收入购买钻戒,即说明其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钻戒的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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