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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数是大于1且只能被1和它自身整除的整数,为了让学生理解质数

湖北华图 | 2023-02-03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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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选题

  质数是大于1且只能被1和它自身整除的整数,为了让学生理解质数的概念,教师不仅列举2、3、5、7、9这样的质数,还列举11、13、17、19这样的质数,同时还列举20、22、24、28等非质数,这种做法在心理学上称之为运用( )。 A 变式 B 比较 C 正例 D 反例

   正确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提高知识理解水平的措施。变式指概念的正例在无关特征方面的具体变化,也就是通过保持概念的关键特征而变化那些非关键特征,从而构成的表现形式不同的例证。正例又称肯定例证,是指包含着概念或规则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联系的例证。反例又称否定例证,是指不包含或只包含了一小部分概念或规则的主要属性和关键特征的例证。题干中“教师不仅列举2、3、5、7、9这样的质数,还列举11、13、17、19这样的质数”体现的是变式和正例的运用,帮助学生理解质数的概念。同时,利用“列举20、22、24、28等非质数”帮助学生理解质数的概念,属于反例的运用。A、C、D三项正确。B项:比较,就是区分事物的异同,它是概括过程中区分一般对象与特殊对象以及本质因素与非本质因素的必要条件。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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