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荆门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35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突出政治标准、素质标准、健康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 招聘岗位1:勤务辅警32名,限男性。
(二) 招聘岗位2:文职辅警3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2.服从组织分配和安排,原则上具有荆门市户籍或为本地常住居民;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4.勤务辅警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强,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身残等;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涉及出生年月及取得学历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9.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优先招聘情形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30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
荆门市德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荆门市长宁大道28号,市物资总公司院内,咨询电话:15007261366张经理。
4.相关要求: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表、专业特长证书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居住证明;
(3)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4)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1】;
(5)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2】。
5.资格审查:报名时所提交资料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均以通知为准),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试人员,若达不到比例,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聘人数。
(二)考试流程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基础文化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保密法规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
2.面试。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仪态仪表等,面试占综合成绩60%,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试。通过面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共设两个项目,具体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费自理)、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培训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以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聘用。
五、工作待遇及其他规定
(一)享受待遇
1.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单位缴纳单位应缴部分、个人缴纳个人应缴部分);
2.提供工作期间的就餐、服装等;
3.在重大节日、生日、结婚、因公(工)负伤、生病住院等情形下,发放慰问金;
4.工作满1年以上,享受职工带薪年假;日常婚假、产假、陪护假等假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标准执行。
(二)工资薪金
1.辅警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月工资标准为3500元至5000元之间(含“五险一金”单位、个人部分);
2.年底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按现行辅警绩效考核规定执行。
六、相关事项
1.荆门市公安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请考生注意并仔细甄别。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培训等环节工作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4.考试期间,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禁止扰乱考试秩序,禁止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禁止找人替考或使用手机及其他无线电子作弊,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5.辅警体检参照公务员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完毕,由体检医院审核体检结果并盖合格章。有纹身的,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
荆门市公安局
2024年8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Dahu8cdofsziMVcO-fh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