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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恩施利川市公安局招聘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人】

未知 | 2022-11-18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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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川市纪委监委 利川市公安局招聘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切实保障我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的看护安全,结合看护队伍的工作实际,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协助监委留置场所看护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男性辅警20人。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辅警属公安机关非在编人员,辅助市纪委监委执行看护任务。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及公安相关岗位的工作,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二)限利川市户籍或在利川长期居住的外地居民。

  (三)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身体残疾,身高1.66

  米以上;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习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退伍军人考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五)年龄在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年

  龄可在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截止2022年11月23日);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录、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分配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岗前培训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利川市公安局一楼大厅。

  2.报考资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利川市公安局招聘看护辅警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高中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遗失需到毕业学校开具相关学历证明,并盖鲜章。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5)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荣获相关表彰奖励的需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初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考生扫码进群。

  (二)招聘考试

  采取基础理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招聘笔试

  (1)笔试命题范围:主要是时事政治、社会热点、基本法律法规等基础理论知识;

  (2)笔试时间:2022年11月28日下午15:00—17:0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情形:为充分体现优先招聘优秀退役军人原则,对在服役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适当加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获得营级及以下表彰奖励一次加0.5分,获得团师级表彰奖励加1分,获得军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加2分,同一事件受到不同层级表彰奖励按最高的加分。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招聘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11月29日上午9:00至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利川市公安局三楼报告大厅。

  综合成绩公示:根据笔试成绩(占比40%)和面试成绩(占比60%)核算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三)招聘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人民警察职位相关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招聘群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各辖区派出所完成,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人民银行查询本人征信记录,政审不合格或征信记录不良的不予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对政审合格的对象,报市公安局党委审定后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确定无问题后,签订聘用合同,报主管部门备案。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一年,并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岗前培训

  为适应监委看护及公安工作岗位的需要,将组织综合培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替补原则

  在辅警招聘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试用期等环节,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可递补。

  五、待遇保障

  (一)享受待遇

  1.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就餐、服装等。

  3.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探亲假等国家规定假期,按照《劳动法》和《利川市公安局请销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执行。

  4.享受市局从优待警相关政策。

  (二)工资薪金

  1.薪资:根据《利川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及考核实施办法》实施,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特岗津贴、加班工资、生活补助、工龄工资、辅警衔工资、服装费、年终奖、公积金等十部分构成。

  2.社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具体标准按照当地社保标准执行。

  3.年终根据工作表现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优秀发放奖金,薪酬待遇随工作年限、岗位、辅警衔等逐步递增。

  六、招聘体检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关注现场报名时加入的临时微信工作群,及时了解各项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温馨提示:一、本次报名不缴纳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培训。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应聘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间距。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体温异常、咳嗽、身体不适人员请勿参加。

  附件:《利川市公安局辅警照片报名登记表》

  咨询电话:沈警官 18372591663

  黄警官1837180612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利川市纪委监委利川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aRHc6Ho4O8iznQagXDyv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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