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疆尉犁县便民警务站及检查站建设,尉犁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便民警务站及检查站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50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工资待遇及福利
1.招聘人员享受当地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同等待遇,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七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大病医疗险、人身意外险,住房公积金800-1100元/月)。
2.工资待遇:本科学历应发工资为8198.18元/月;大专学历应发工资为7775.87/月;高中(中专)学历应发工资7661.6元/月;初中学历应发工资7629.2元/月;
3.发放冬季采暖补贴每年900元;
4.工作满一年且年终考核合格者发放第13个月工资(基本工资前三项1600-1900元);
5.工作满一年且年终考核合格者实行年终绩效考核奖励8000-12000元;
6.发放精神文明及综合治理奖2700-3000元;
7.县公安局配餐中心为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提供一日三餐,伙食费标准每人每月400元,其中个人每月缴纳100元伙食费,政府补助300元伙食费,伙食品质优;
8.试用期满6个月,经考核合格,可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同时可申请廉价公租房、夫妻房;
9.家不在本地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来探望时,可到公安局接待公寓住宿,住宿5日以内免费。
三、招录对象及条件
1、男性,不限户籍,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2、高中(含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4、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5、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公安警务工作,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复转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8、凡属于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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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6日-2018年9月16日
3、报名地点:尉犁县公安局三楼政工监督室
4、报名资料: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1份(见附件1),政审表1份(加盖所有公章)(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其他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同时须提供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复员转业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招录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确认、资格审查、考察、体能测试、体检、公示、聘用、培训。
六、人员管理
新聘用人员享受当地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同等待遇,以合同形式聘用,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
秦锐三 13764772117
汤学文 13565038885
办公室 0996-402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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