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药品管理法--假药管理与劣药管理表格对比记忆已发布。湖北人事考试网将及时更新湖北医疗卫生、湖北公职考试、湖北事业单位等招考资讯。考生敬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医疗岗(E类)考试交流QQ群:450216336】,咨询电话:027-878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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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内假药,劣药事件的连续发生,以及国家对医疗的强化与改革,将国家药品管理的话题推上了新热度,随之医疗法规考试题中此类题目成为一个热门考点,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也经常出现,掌握这一部分的内容能帮助我们迅速准确的做题。针对这个问题,华图帮助大家以假药管理与劣药管理表格方式梳理相关内容,以便大家更好的复习和记忆。
首先我们看一道题目:
1.【单选题】《药物管理法》规定的劣药是指:
A.药品的成分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B.以非药冒充的药品
C.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D.药品标明的适应症超出国家药品标准
1.【答案】C。
可以看出,这一类型的考题都是以直接提问的方式出现,不会拐弯抹角,所以只要掌握知识点的概念以及具体内容,就可以选出正确答案。
知识点梳理:
表格对比记忆法
假药管理 | 劣药管理 | |
定义 |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均为假药 | 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 |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 |
3.变质的 | 3.超过有效期的 | |
4.被污染的 |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 |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 |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 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一切假药和劣药。若违反药物管理法,生产或销售假药的,惩以获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生产或销售劣药的,惩以获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关于以上假药管理与劣药管理表格对比内容,希望大家认真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