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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在社会生活中,个人和组织为了满足自身的各种需要,必须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相互之间要发生各种社会关系。为了使社会关系的确立和发展符合国家的要求,国家运用各种法律来调整社会关系,从而使受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获得了法律关系的性质。由于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不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也有所不同。民事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属于私法关系。民法学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民事法律关系之学。
(一)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二)特点:(1)民事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财产性与补偿性。
二、民事法律关系在民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与现实生活发生联系的途径,它是民法调整社会关系的中介,没有民事法律关系,社会关系就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就无法得到法律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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