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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恩施州建始县事业单位招聘34名工作人员公告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5-03-23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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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5〕8号)精神,结合建始县2015年事业单位使用新增人员编制计划,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4名,现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单位及计划指标

  建始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5名,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5名,建始县民族高中教师岗位16名,建始县人民医院医生岗位4名,建始县中医院医生岗位2名,建始县疾控中心专技岗位2名,共计34名。

  详细岗位计划见《建始县2015年度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专项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建始县2015年度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2015年7月31日后仍在读学生。

  8、县内在编人员。

  三、专项招聘办法

  按照恩施州人社发[2015]8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对招聘对象进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测试。对应聘对象,通过测试的方式按专项招聘岗位1:1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一)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办法:

  建始县第一中学、建始县职业技术学校、建始县民族高中, 由建始县人社局、建始县教育局、用人单位联合组成招聘专班,到湖北大学进行双向选择,现场测试。

  招聘时间:2015年4月10日上午9:00—下午3:00,额满为止。

  应聘对象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恩施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往届生需提交自己的学籍档案。

  (二)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办法: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建始县卫计局人事监察股

  应聘对象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职位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恩施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往届生需提交自己的学籍档案。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局和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应严格对照拟聘条件进行,重点考察拟聘对象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要考察拟聘对象是否乐于扎根山区、服务基层的态度。

  五、公示、备案及聘用管理

  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报县人社局审核,对符合专项招聘条件的由县人社局报州人社局备案(在恩施州人社局网向社会公示);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公示合格人员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联系人:龙克武

  联系电话:3223557

  附:1、建始县2015年度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2、《恩施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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