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实施以来,先后五次以修正案的形式进行了修改。其中,2004年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基本理论知识。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1982年颁布实施以来,先后五次以修正案的形式进行了修改。这五次修改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对人权保障的高度重视,是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意味着国家从根本大法的层面确立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使得人权保障有了宪法层面的依据和支撑。这一举措进一步彰显了我国宪法的人民性,突出了人民在国家中的主体地位,也向世界展示了我国在人权保障方面的坚定决心和积极努力。同时,这也要求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以保障人权为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各项工作都符合人权保障的要求。此外,2004年宪法修正案还涉及其他重要内容,如完善土地征用制度、保护私有财产权等,这些修改均体现了宪法与时俱进的精神,反映了社会发展的新需求。通过这些修改,宪法不仅更好地适应了社会发展,也为公民权利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因此,本题正确。
【拓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1982年颁布实施以来,先后五次以修正案的形式进行了修改。这五次修改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第三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