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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2025年公开招聘中心城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未知 | 2025-07-09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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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5年沙洋县公开招聘中心城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5年7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

  参加面试考生需在当日上午8:15前到面试考点报到抽签。

  二、面试地点

  地点:沙洋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沙洋县滨江新区长林北二路)。

  三、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共计30名(附件1)。

  四、面试方式

  (一)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解决处理问题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等方面。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二)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得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职数与拟聘用人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

  五、注意事项

  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须知(附件2),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考生开考前2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咨询电话:0724—8559799。

  附件1

  沙洋县2025年公开招聘中心城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1

代伟

25020817

85.65

2

刘启佳

25020521

85.48

3

彭欣雨

25020515

84.88

4

宋梓怡

25020301

84.19

5

张祉琦

25020704

83.55

6

张玉舟

25020117

83.06

7

张夙纯

25020102

82.87

8

王郅煜

25020706

82.83

9

杨浩然

25020407

82.55

10

陈思曼

25020404

82.38

11

刘振东

25020205

82.04

12

龚诗琪

25020519

81.45

13

杨奥杰

25020211

81.04

14

刘俊喆

25020219

81.03

15

许贺艺杰

25020429

80.82

16

杨若帆

25020312

80.63

17

潘芷昭

25020601

80.55

18

李珊

25020828

80.55

19

周秋萍

25020403

80.39

20

张倍妍

25020411

80.25

21

田雨薇

25020420

80.07

22

田周璇

25020306

80.06

23

胡肖霄

25020710

80.05

24

谢思

25020430

80.02

25

王宋钧

25020414

79.91

26

肖梦凡

25020728

79.83

27

李意竹

25020115

79.55

28

李殊妍

25020619

79.54

29

袁超

25020615

79.53

30

佟玉洁

25020326

79.41

  附件2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四、面试流程:“物品放置处”放置物品—候考室报到—考生抽签—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五、考生进入候考室前,要主动将关闭后的手机及其它电子产品交到“物品放置处”统一存放。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除了面试所需的证件外,其他物品一律统一存放“物品放置处”,候考室不设物品放置处。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8:15前到达考生等候室报到抽签。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的抽签号,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开考前2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流动监督员专人监督。

  八、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不得将试题和草稿纸带出面试考场。如有违反,给予本次面试成绩无效处理。

  九、采取结构化面试时,每题单独计时,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在每题规定的时间用完后,考生应停止答题。如规定时间仍有剩余,考生表示“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可转入下一题的提问。

  十、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父母情况、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个人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十一、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考生须确认自己成绩后,由引导员带离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

  中共沙洋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7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hayang.jingmen.gov.cn/art/2025/7/8/art_5449_1163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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