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与张先生结婚五年后怀有身孕,张母当即决定赠送价值数十万元的传家玉佩给未出生的胎儿。张先生的弟弟称,胎儿尚未出生,无权接受赠与。( )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题目中虽然胎儿尚未出生,但是张母决定赠送传家玉佩给未出生的胎儿,属于接受赠与的情况,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有权接受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