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 二 十 大、二 十 届 二 中、三 中 全 会 和 习 近 平 总 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强化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咸安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人才15名。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备国内普通高校或国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引进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于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证。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人员须于此次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报考人员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对于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和相关相近学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有关材料,由用人单位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审核。对个别年份新增专业可在教育部官网检索相关信息。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咸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聘用后政策待遇
1.安家补助:引进人才由区财政按照QS排名前200名的世界大学(2025年版)、国内“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硕士研究生4万元/人;海外其他高校、国内非“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5万元/人,硕士研究生3万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
2.生活补贴:对引进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0.8万元(分3年发放,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5.4万元(分3年发放,每月1500元)发放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与区财政各承担50%。
3.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咸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在咸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本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可提升至限额的1.5倍。引进来咸安首次就业,不满两年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2年内在咸宁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可按政策申请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
4.岗位管理: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按规定使用用人单位的事业编制。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在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工作满一年且取得初级职称的,可聘用到专技十一级岗位;工作满3年且取得中级职称的,可不受岗位限制,直接聘用到专技十级岗位。对在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到专技七级岗位。
5.跟踪培养:对在事业单位担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具有机关紧缺急需专业背景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调入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
6.其他待遇:对引进人才在落户、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方面,由用人单位在政策范围内予以优先照顾。
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离职的(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取消相应待遇,并退还所发的各项人才补贴。
三、引进程序
(一)查询岗位
咸安区拟引进人才15人,详见《咸安区2025年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1),报名人员可登录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查询。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可咨询用人单位联系人。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25年4月14日17:00时截止。报考人员填写《咸安区2025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一并发至用人单位指定邮箱,由各用人单位受理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将书面报名材料通过邮政EMS等途径报送至用人单位,报送时间到2025年4月14日17:00截止(以寄出时间为准)。
书面报名材料包括:
(1)《咸安区2025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
(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A4纸张打印或复印。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经资格审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足1:3的,由用人单位申请,经区人社局和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放宽至1:2。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程序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考核招聘计划。允许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四)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进行打分。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分数须达到75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可同步组织实施。考察要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察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用人单位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后,可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如无人可递补,用人单位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后,该岗位招录程序自动终止。
(六)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考察、体检的对象,经研究审定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
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通知聘用人员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2.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辅导培训班。
3.因特殊情况需对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以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4.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对无故不按时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5.各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本方案由中共咸安区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释。《岗位信息表》中所列内容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15-8688859
中共咸安区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原标题:2025年咸宁咸安区人才引进公告【15名】
原文链接:http://www.xianan.gov.cn/xxgk/xxgkml/tzgg/202503/t20250331_39568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