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恩施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报名入口
(一)报名渠道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生报名、查询,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等,均通过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enshi.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18-8246006。
(二)时间安排
1.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31日17:00。考生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审查。2025年3月31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网上资格审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日12:00,各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所报考岗位如果未通过资格审查,属于误填报考信息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修改后重报;属于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选报其他合适岗位。已经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填报信息时认真仔细核对,如实填报。


3.缴费确认:2025年4月1日12:00至4月3日24:00。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报名。按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50元。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的农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城乡低保人员,正常进行网上缴费。2025年4月1日12:00至4月3日24:00期间,通过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enshi.pzhl.net/index.php)退费申请入口填写资料、上传所需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审核通过后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上传材料包括:1.报考人员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半身照(身份证本人头像面朝外);2.报考人员身份证照片(正反面);3.报考人员农村脱贫户家庭档案卡、手册原件扫描件或城乡低保家庭低保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按时提交退费申请相关材料,则视为自愿放弃享受考试费用减免政策。由于报名系统须通过缴费行为确认报名,因此采取“先缴后退”的办法,请予理解。
4.岗位调整和改报: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部门(单位)依规提出调整申请,经恩施州人社局核准备案后,通过恩施州人社局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资格审查通过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4月8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三)对应聘人员的特别提醒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
2.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理性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专业等报考资格条件”要求,选择自身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相应填写报考信息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该岗位人员应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原则上学历、学位取得并提供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2025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聘组织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取得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专业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且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3.关于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岗位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岗位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专业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4.关于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考生按招聘组织部门(单位)通知要求,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专业工作经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相关佐证和承诺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相关部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关于开考比例(入围笔试比例或面试比例)。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具体比例要求详见《岗位表》。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报恩施州人社局同意,可保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符合条件的此类人员在报名时备注住培情况并同步上传住培合格的相关材料,经同级卫健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可视为研究生,享受相应报考、测试政策。未在报名时限内备注并上传的,视作放弃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