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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人员中不属于应回避人员范围的是:( )

湖北华图 | 2024-11-1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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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检察和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回避问题。以下人员中不属于应回避人员范围的是:

  A.甲审判长与案件当事人是同校同级校友

  B.乙法官的妻子是案件中原告方的代理人

  C.丙检察官在入职前曾担任过案件的证人

  D.丁侦查员的前妻是被告祖母的远房表妹

  【答案】D。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D选项中,丁不属于当事人的近亲属,也不是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情形,故不属于应回避的人员。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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