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是:
A.复核— 登记— 印制— 核发
B.登记— 复核— 印制—核发
C.登记— 印制— 复核— 核发
D.复核— 印制— 登记—核发
【答案】A。解析:根据《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是:复核、登记、印制、核发。(一) 复核。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二) 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三) 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四)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故答案选择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