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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暨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公告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8-02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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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宁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暨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公告

  根据《咸宁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咸宁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暨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综合成绩

  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职业技能测试打字每分钟正确字数多的排名在前。若仍无法确定,单独组织一轮职业技能测试。

  详见《咸宁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暨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入围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

  以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职位的体检人选。

  详见《咸宁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暨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入围人员名单》(附件1)。

  附件下载>>>附件1:咸宁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暨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入围人员名单.xlsx

  附件下载>>>附件2:体检前须知.pdf

  (二)体检时间

  2024年8月7日(星期三)上午8:00。

  (三)体检地点

  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咸宁市温泉茶花路58号(西门))

  请参加体检考生于2024年8月7日(星期三)上午7:40前到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大厅集合,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应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1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参加体检。

  2.体检前一天,请保持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劳累。体检当天请空腹、禁食、勿服药(降糖药、降压药除外)。具体要求详见《体检前须知》(附件2)。

  3.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宜佩带项链、耳环以及穿戴有金属装饰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及长筒靴;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和尿液检查,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缓做X光检查。

  4.登记时,请注明自己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体检时请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请不要随意放弃任何一项检查,以免造成漏诊。完成体检后,请将导检册交回前台,纸质版报告统一送至招聘单位。

  5.体检机构收取的体检费由考生负担(体检费325元)。

  6.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7.在体检结束后五日内,请暂时不要离开咸宁,通信畅通。五日后如未接到复检电话通知,方可离开。

  8.考生体检不合格可复检一次。因复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职位空缺的,在该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三、资格复审、考察

  (一)资格复审、考察名单

  由招聘法院派出考察组进行资格复审、考察。详见《咸宁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暨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入围人员名单》(附件1)。

  (二)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①所有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入围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3张。资格复审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学历。

  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工作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③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入围人员如被其他地方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招聘法院不再将其列为拟聘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2.考察注意事项: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察程序组织实施。考察组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具体资格复审、考察时间、方式及程序,由招聘法院及考察组另行通知考生。考察工作于2024年8月21日前完成。请相关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向单位(学校、社区)汇报考察事宜,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配合考察组做好相关工作,按照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0715-8158677,0715-8159363。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日

  文章来源:http://xnszy.hbfy.gov.cn/DocManage/ViewDoc?docId=675b9641-08ef-4df4-9676-b683b49cd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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