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政府建设共有产权房,低收入居民只需少量出资即可取得部分产权,低收入居民甲购得共有产权房一套,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A.若政府与甲产权共有方式没有约定,则房屋产权属于共同共有
B.如政府转让其共有产权份额,甲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C.若政府与甲产权共有方式没有约定,则房屋产权属于按份共有
D.如甲转让其共有产权份额,政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若政府与甲产权共有方式没有约定,则房屋产权属于按份共有而非共同共有。A项错误。
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政府转让其共有产权份额,甲作为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B项正确。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若政府与甲产权共有方式没有约定,则房屋产权属于按份共有。C项正确。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甲转让其共有产权份额,政府作为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D项正确。
因此,选择BC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