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某市政府办公厅2013年所发的、排序编为5号公文的发文字号的正确写法是:
A.政办发(2013)第5号
B.厅发(2013)5号
C.政办发〔2013〕5号
D.政发〔2013〕5号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文格式知识。
第二步,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年份。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不写“年”字;不写“第”字;不编虚位;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C项满足全部格式要求。
因此,选择选C项。
【拓展】A项:政办发(2013)第5号,“( )”“第”不正确。A项错误,不当选。
B项:厅发(2013)5号,某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因此发文代字为“政办发”不是“厅发”“( )”不正确。B项错误,不当选。
D项:政发〔2013〕5号,某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因此发文代字为“政办发”不是“政发”。D项错误,不当选。
【知识点】公文*公文的基本知识*公文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