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 )时发生效力。
A.实际控制
B.交付
C.持有
D.占有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三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交付的方式: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五条,简易交付是指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六条,指示交付是指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七条,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知识点】法律*民法*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