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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恩施市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74人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4. 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 户籍要求:具有恩施市户籍(以户口薄为准),因高校录取将原恩施市户籍迁移外地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或在此期间曾在城市社区(含村改社区的,以下同)从事公共服务管理连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6. 年龄及学历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或在此期间曾在城市社区从事公共服务管理连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
7. 报名人员承诺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3. 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
4. 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5. 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并处于记录期的;
6. 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无正当理由组织或参与过信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 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妨碍社会事务的;
8. 有吸毒史的;
9. 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