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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笔试真题:法律(10.24)

湖北华图 | 2021-10-2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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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单选题)关于法庭设置,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庭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设置区域和席位

  B.法庭分设审判活动区和旁听区,两区以栏等进行隔离

  C.民事法庭应当配置同步视频作证室

  D.旁听区可以设置专门的媒体记者席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四条,刑事法庭可以配置同步视频作证室,供依法应当保护或其他确有保护必要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在庭审作证时使用。《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并没有对“民事法庭应当配置同步视频作证室”的规定,C项表述错误。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B项、D项: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三条,法庭分设审判活动区和旁听区,两区以栏杆等进行隔离。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庭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设置区域和席位。有新闻媒体旁听或报道庭审活动时,旁听区可以设置专门的媒体记者席。A项、B项、D项本身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考点

  法律

  其他法律

  其他(法律)

  来源

  2018年河南省法院书记员招聘考试真题第21题

 

  2 、(对错题)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放火负刑事责任。()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放火负刑事责任。

  因此,本题正确。

  考点

  法律

  刑法

  犯罪概述

  来源

  2016.7.2广西省桂林市事业单位考试真题《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第81题

 

  3 、(单选题)工资分配应当遵循()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A.按需分配

  B.按生产要素分配

  C.按劳分配

  D.公平公正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劳动法》。

  第二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C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按需分配”是马克思所描述的共产主义社会分配方式,完整的应该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同时,“劳动成为人的第一需要”。用俗话来说,就是每个人尽责任的劳作,然后索取自己的需求,与题干不符。A项错误。

  B项: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要素所有权,从生产要素使用者那里获得报酬的经济行为。它包括三层含义:(1)参与分配的主体是要素所有者,依据是要素所有权;(2)分配的客体是各种生产要素共同作用创造出来的价值;(3)分配的衡量标准,这涉及到按生产要素的质量、数量还是贡献大小进行分配,与题干不符。B项错误。

  D项:公平包含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其他生活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分配公平。公正包括社会正义、政治正义和法律正义等。公平公正是每一个现代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不是工资分配的原则。D项错误。

  考点

  法律

  其他法律

  其他(法律)

  来源

  2015.3.31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社工《综合基础知识》真题第13题

 

  4 、(单选题)下列人员适用我国劳动法的是:

  A.公务员

  B.外企员工

  C.退役军人

  D.家庭保姆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社会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由此可知,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均适用中国的《劳动法》,包括外资企业的员工。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CD项:根据《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由此可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非工勤人员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适用劳动法。未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非工勤人员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公务员以及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不适用劳动法。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等不适用我国劳动法。故ACD项排除。

  考点

  法律

  其他法律

  社会法

  来源

  2016.4.16四川省雅安市《公共基础知识》真题第48题

 

  5 、(对错题)2018年5月,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正式实施,此后,快递员拒绝上门送货将不属于违法行为。()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第一步,本题考查快递暂行条例知识。

  第二步,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意味着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属于违反规定。所以,快递员拒绝上门送货将属于违法行为。

  因此,本题错误。

  考点

  法律

  其他法律

  其他(法律)

  来源

  2018年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事业单位真题 第76题

 

  6 、(不定项)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其主要特征是:

  A.内容的根本性

  B.效力的最高性

  C.格式的完整性

  D.制定修改程序的严格性

  正确答案:AB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知识。

  第二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主要特征体现在:(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宪法最高法律效力的表现:①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是由宪法派生的。②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③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3)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严格。①修改宪法主体——全国人大;②宪法修正案提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③宪法修正案表决——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A项:内容的根本性对应(1)。A项正确。

  B项:效力的最高性对应(2)。B项正确。

  C项:格式的完整性为干扰项。C项错误。

  D项:制定修改程序的严格性对应(3)D项正确。

  因此,选择ABD选项。

  考点

  法律

  宪法

  宪法基本理论

  来源

  2018.8.18 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第54题

 

  7 、(对错题)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并且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改造。()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这里所说的“有劳动能力的”,是指根据罪犯身体健康状况可以进行劳动。对于年老体迈、有严重疾病,不具有劳动能力的不应再安排其进行劳动。题干中“都应当参加劳动”说法错误。

  因此,本题错误。

  考点

  法律

  刑法

  刑罚及其具体运用

  来源

  2018.11.17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事业单位+综合知识笔试真题第47题

 

  8 、(单选题)老陈为抢劫而购买了匕首等犯罪工具后,因发生车祸而未实施犯罪,其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题干中老陈因为车祸原因被迫在准备阶段导致犯罪行为停止,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属于犯罪预备。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题干中老陈并非主动放弃犯罪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不符合题意,B项不当选。

  C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题干中老陈还未着手实施,就因为车祸而未得逞,不属于犯罪未遂。不符合题意,C项不当选。

  D项: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题干中老陈未达到犯罪的结果,不属于犯罪既遂。不符合题意,D项不当选。

  考点

  法律

  刑法

  犯罪概述

  来源

  2019.9.15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基》真题第67题

 

  9 、(对错题)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知识。

  第二步,关于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题干中“属于防卫过当”表述错误。

  因此,本题错误。

  拓展

  正当防卫需要符合的条件:

  ①有不法侵害发生;

  ②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③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④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⑤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考点

  法律

  刑法

  犯罪概述

  来源

  2019.9.20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真题第19题

 

  10 、(单选题)现行宪法规定,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

  A.全民所有制

  B.集体所有制

  C.国家所有制

  D.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指生产资料由联合劳动者共同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的所有制形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有制形式主要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以及股份合作制等,它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是国家代表全体人民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属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要形式之一。A项错误。

  B项: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简称,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部分劳动群众集体共同占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中国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表现为各种形式的地区性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工副企业等合作经济;在城镇表现为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集体经济。集体所有制是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形式之一。B项错误。

  C项: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是全体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形式,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高级形式,与工业大生产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C项错误。

  考点

  法律

  宪法

  国家基本制度

  来源

  2015.6.27陕西省西安事业单位考试真题第28题、2015年陕西省西安市事业单位考试真题第28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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