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需要征收增值税的单位或个人是:
A.甲农民在自家田里种植玉米并向外销售
B.乙与妻子去商店购买计生用品
C.丙公司从事某项科研项目取得中央财政补贴50万
D.丁2年前购买的一套住房,现在以200万元价格转让给戊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增值税暂行条例知识。
第二步,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丁2年前购买的一套住房,现在以200万元价格转让给戊,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应当征收增值税,D项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甲农民在自家田里种植玉米并向外销售,属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A项不当选。
B项:乙与妻子去商店购买计生用品,属于(二)避孕药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税,B项不当选。
C项:丙公司从事某项科研项目取得中央财政补贴50万免征增值税,属于(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C项不当选。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考点
法律
其他法律
其他(法律)
2 、(单选题)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将在人行道散步的刘某撞成轻伤,下列关于李某的罪行,说法正确的的是:
A.构成过失致人伤害罪
B.构成交通肇事罪
C.构成危险驾驶罪
D.不构成犯罪,但需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①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③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④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题目中刘某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我国《刑法》只对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重伤规定为犯罪,无过失致人伤害罪。A项错误。
B项: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题目中李某将刘某撞成轻伤,未发生重大事故,故不属于交通肇事罪。B项错误。
D项:李某行为违反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D项错误。
考点
法律
刑法
犯罪概述
来源
2018.4.14重庆市大渡口区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综合基础知识》真题第38题
3 、(对错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其主要任务是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一百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而不是审判机关。
因此,本题错误。
拓展
根据《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考点
法律
宪法
国家机构
来源
2019.7.6吉林省延边州事业单位考试《通用知识》试卷第63题
4 、(对错题)村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活动原则。()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根据《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故民主集中制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活动原则。
因此,本题错误。
考点
法律
宪法
国家基本制度
来源
2018.10.4浙江省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下午考试试题第43题
5 、(多选题)人民警察认为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有错误时,不能采取的做法有:
A.按照规定提出意见
B.服从命令和决定
C.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
D.终止决定和命令的执行
正确答案:C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人民警察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二条,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由此可知,人民警察认为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有错误时,不能采取的做法是改变或终止决定和命令的执行。C项、D项错误,但符合题意。
因此,选择CD选项。
考点
法律
其他法律
其他(法律)
来源
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笔试真题第66题
6 、(单选题)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是:
A.甲看到陌生路人被撞倒,未上前救助
B.乙看到有小偷在撬别人的车锁,未报警
C.丙是有多年驾驶经验的司机,自信雨雪天不会出事,结果把人撞成重伤
D.丁看到一群少年在打架斗殴,未制止,结果1死3伤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
第二步,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由于丙过分自信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甲看到陌生路人被撞倒,未上前救助。甲和陌生人没有法律上以及约定的义务,所以不需要负刑事责任。A项错误。
B项:乙看到有小偷在撬别人的车锁,未报警。乙作为一个路人,没有法律上以及约定的义务去看管车,所以不需要负刑事责任。B项错误。
D项:丁看到一群少年在打架斗殴,未制止,结果1死3伤。丁作为路人没有法律上以及约定的义务去看管车,所以不需要负刑事责任。D项错误。
考点
法律
刑法
犯罪概述
来源
2017年湖北省潜江市部分事业单位考试试题第99题
7 、(单选题)以下选项中,不属于刑罚特征的是:
A.公正性
B.特定性
C.法定性
D.单一性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其特征具有:1.本质上的严厉性;2.适用对象的特定性;3.根据的法定性;4.适用主体的单一性。而公正性不属于刑罚的特征之一,A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考点
法律
刑法
刑罚及其具体运用
来源
2018.11.3重庆市万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真题第15题
8 、(多选题)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不计入年休假的有:
A.端午节
B.儿童节
C.中秋节
D.国庆节
正确答案:ACD,我的选择:D。回答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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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时间:1秒,全站正确率:59%,易错项: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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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本题考查社会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而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新年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劳动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1天;中秋节放假1天;国庆节放假3天。A项、C项和D项属于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假。
因此,选择ACD选项。
拓展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考点
法律
其他法律
社会法
来源
2019.7.13吉林省直事业单位考试《通用知识》真题第81题
9 、(对错题)倾倒垃圾、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这些行为均属于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的行为。()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知识。
第二步,根据《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因此,本题正确。
考点
法律
其他法律
其他(法律)
来源
2021年4月24日海南省公路管理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试题第115题
10 、(单选题)我国公民行使选举权的必备条件不包括:
A.具有中国国籍
B.年满18周岁
C.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D.无精神障碍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所以无精神障碍不是我国公民行使选举权的必备条件。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根据《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所以不能因为精神障碍而剥夺他人的权利。
考点
法律
宪法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来源
2016.5.28贵州省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真题第5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