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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笔试真题:法律(9.22)

湖北华图 | 2021-09-2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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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单选题)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该减刑。下列不属于重大立功的是:

  A.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B.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

  C.检举监狱外重大犯罪活动

  D.有日常生产、生活舍己救人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由此可知,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必须经查证属实的,才能认定为重大立功。

  因此,选择C选项。

  考点

  法律

  刑法

  刑罚及其具体运用

  来源

  2015年江西省景德镇市事业单位笔试真题第68题

 

  2 、(对错题)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也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知识。

  第二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题干中属于医疗事故表述错误。

  因此,本题错误。

  考点

  法律

  其他法律

  其他(法律)

  来源

  2018.11.24重庆市江北区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第25题

 

  3 、(单选题)下列主体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是:

  A.甲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B.乙失业前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了半年的失业保险费

  C.丙从原单位主动辞职

  D.丁失业后移居境外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步,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A项中,甲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A项正确。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乙只交了半年,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B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C项: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丙在原单位主动辞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C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D项: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三)移居境外的。丁失业后移居境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D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考点

  法律

  其他法律

  其他(法律)

  来源

  2016年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开招聘笔试试卷第31题

 

  4 、(单选题)我国《刑法》中对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

  第二步,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十六周岁。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在这个年龄段只对一部分社会危害性极大的行为负责负责,是相对责任年龄。A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C项: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十八周岁是一个是否应当从轻减轻的分界线。C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D项:“20周岁”为干扰项,排除,D项错误。

  考点

  法律

  刑法

  犯罪概述

  来源

  2016.10.29河北省邢台市开发区事业单位考试真题第21题、2018.12.12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交警招聘试题第59题、2019.9.7新疆和田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第29题

 

  5 、(单选题)赵某4年前跟妻子李某宣称外出打工,从此杳无音讯。此时,其妻子李某:

  A.只能申请宣告赵某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赵某死亡

  C.既不可以申请宣告赵某失踪,也不可以申请宣告赵某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赵某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赵某死亡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根据《民法总则》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案例中赵某下落不明4年,同时符合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其妻子李某作为申请人,可以选择申请宣告失踪,也可以选择申请宣告死亡。

  因此,选择D选项。

  考点

  法律

  民法

  民事主体

  来源

  2017年钦州灵山、浦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题(网友回忆版)第20题

 

  6 、(单选题)《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试用期最长可达8个月

  B.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不满三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

  C.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D.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劳动合同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A项说法错误,但与题意相符,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考点

  法律

  其他法律

  社会法

  来源

  2018.9.22四川省绵阳市属事业单位考试《综合知识》真题第35题

 

  7 、(单选题)在公民的基本权利中,下列不属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的是:

  A.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B.住宅不受侵犯

  C.休息权

  D.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社会经济权指公民享有的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包括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等。根据《宪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故休息权属于社会经济权,不属于人身自由权。C项不属于人身自由权,但与题意相符,当选。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人身自由包括: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③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④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A项:根据《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A项属于人身自由权。A项正确,但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B项: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B项属于人身自由权。B项正确,但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D项:根据《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D项属于人身自由权。D项正确,但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考点

  法律

  宪法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来源

  2018.6.30湖南省张家界市三支一扶考试真题第14题

 

  8 、(单选题)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是:

  A.国有经济

  B.集体经济

  C.外资经济

  D.私营、个体经济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根据《宪法》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在我国,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C项:外资经济,是指国外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在大陆境内开办企业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类型。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种形式。根据《宪法》第十一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外资经济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D项:私营经济,是指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工劳动为基础,并以盈利为目的和按资分配为主的一种经济类型。个体经济,是指在劳动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从事个体劳动和个体经营的私有制经济。根据《宪法》第十一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营、个体经济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考点

  法律

  宪法

  国家基本制度

  来源

  2017.2.25安徽省肥西县事业单位考试真题第21题

 

  9 、(单选题)张某欲抢劫路人财物,买了铁锤,深夜躲在路边树丛中准备伏击路人,后遇到路人付某,正准备实施抢劫时,张某看到马路对面有五名学生经过,心中害怕,趁学生发现前,慌忙逃走,未劫得任何财物,张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守候被害人的到来属于预备行为,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的,成立犯罪预备。A项正确。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本题中行为人并未“着手”,即并未对被害人实施暴力,故不成立未遂。B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C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D项:犯罪既遂,即犯罪行为符合了构成某罪所需的全部构成要件。D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考点

  法律

  刑法

  犯罪概述

  来源

  2015.6.6浙江省宁波市东钱湖事业单位《综合知识》真题第33题

 

  10 、(单选题)关于公安消防机构的灭火救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负责调查火灾原因

  B.公安机关消防队扑救火灾,不收取任何费用

  C.消防车在不执行灭火任务时,也可以作用其他用途

  D.消防车前往执行灭火扑救任务时,完全不受交通信号的限制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消防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消防法》第四十九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根据《消防法》第五十一条,消防救援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A项错误。

  C项:根据《消防法》第四十八条,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C项错误。

  D项:根据《消防法》第四十七条,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费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赶赴火灾现场或者应急救援现场的消防人员和调集的消防装备、物资,需要铁路、水路或者航空运输的,有关单位应当优先运输。D项错误。

  考点

  法律

  其他法律

  其他(法律)

  来源

  2016年吉林省事业单位考试《通用知识》真题第4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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