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试题资料

首页 > 湖北事业单位考试 > 试题资料

2021年事业单位试题练习:民事诉讼法知识

未知 | 2021-05-19 20:23

收藏

  关于民事纠纷审理程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刘某和王某可以自行和解

  B.该案因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刘某申请不公开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

  C.该案作为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使用简易程序审理

  D.该案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调解,但如果刘某拒绝调解,则人民法院不可以调解

  答案:B

  分数:10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知识并选错误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可见,涉及商业秘密的,刘某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涉及个人隐私是法定不公开的,不需要刘某申请。B项符合题意。A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买家和卖家作为民事主体,是可以自行协商和解的。A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不当选。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该案作为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使用简单程序审理。C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不当选。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因此该案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调解,但如果刘某拒绝调解,则人民法院不可以调解。D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不当选。因此,选择B选项。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