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试题资料

首页 > 湖北事业单位考试 > 试题资料

单选题:对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

湖北华图 | 2021-03-05 09:38

收藏

  对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有权提出抗诉的是:

  A.陕西省监察委员会

  B.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C.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D.西安市监察委员会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所以对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有权提出抗诉的是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D项:根据《宪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所以提出抗诉不是监察委员会的职权。A项、D项错误。

  C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所以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可以提出抗诉,同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可以提出检查建议。C项错误。

  考点

  法律

  其他法律

  民事诉讼法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