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试题资料

首页 > 湖北事业单位考试 > 试题资料

公基备考:法律知识之物权法

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0-11-19 09:20

收藏

课程推荐:礼包图书【综合岗|教师岗|医疗岗】⇔课程【ABC类|D类|E类|】

  相关阅读:2021武汉事业单位考试资讯专题


  物权法

  1. 担保物权

  a) 抵押权:抵押的东西不用转移给别人,不动产为主。

  b) 质押权:抵押的东西必须转移给别人,动产为主。

  c) 留置权:行使留置权后由2个月的宽限期。

  2. 善意取得

  a) 动产和不动产

  b) 转让人无处分权

  c) 通过正常手续转让,财产已经完成交付或登记。

  3. 耕地承包经营权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


了解更多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欢迎大家微信搜索【湖北事业单位招考资讯】
获取更多“考试资讯”      大量“免费资料”等着你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