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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荆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基知识: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0-11-13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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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荆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基知识: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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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公文在事业考试非法律模块中,所占比重很大,甚有总结到“得公文者得事业单位非法天下”。今天就来简单聊聊公文中的两个上行文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从概念明显也可看出请示是主动向上级请求指示或者批准有关事宜,报告即可主动向领导汇报工作也可被动回复领导安排的询问等等,我们一一分析。

  先说说写作请示时需要注意:

  1.主送机关只能有一个,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的形式。

  2.只能主送上级机关,不能送领导者本人。

  3.不得越级,特殊情况下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机关。

  4.请示,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发,要留下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上四点也正是请示的特别之处。

  请示与报告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点:

  1.请示属于请求性公文,要求上级答复;报告是陈述性公文,上级可回复也可不回复,一般不回复。

  2.请示须在事前,报告一般在事后。

  3.请示“一事一文”,不能写两件或多件。报告中的专题报告也具有单一性,但综合报告可一文多事。

  4.请示只能送给一个单位,不能多头主送,报告可送给多个单位。

  5.二者行文目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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