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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事业单位公基法律知识备考之物权法

未知 | 2018-11-22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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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们来总结整理一下事业单位公基法律知识备考之物权法。

  物权法

  1.担保物权

  a)抵押权:抵押的东西不用转移给别人,不动产为主。

  b)质押权:抵押的东西必须转移给别人,动产为主。

  c)留置权:行使留置权后由2个月的宽限期。

  2.善意取得

  a)动产和不动产

  b)转让人无处分权

  c)通过正常手续转让,财产已经完成交付或登记。

 

  3.耕地承包经营权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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