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考资格证:易混淆的点
华图名师 许兰君
2014年下半年的教师资格证即将到来,湖北华图产品教研中心根据多年的授课经验,总结出容易混淆的知识点。
一、关于人物
现代教育学之父:赫尔巴特
科学教育学之父:赫尔巴特
教育学之父:夸美纽斯
终身教育学之父:保罗·朗格朗
科学评价之父:泰勒(R.W.Tyler)
俄国教育心理学之父:乌申斯基
教育心理学之父:桑代克
二、关于原则
关于教师资格证中,德育原则和教学原则是高频考点。而这部分大多以案例分析题、选择题的形式出现。考生朋友注意!
(一)德育原则
(1)导向性原则
1、定义:导向性原则是指进行德育时要有一定的理想性和方向性,以指导学生向正确的方向发展。中小学生正处在品德迅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方面他们的可塑性大,另一方面,他们又年轻幼稚,缺乏社会经验与识别能力,易受外界社会的影响。学校德育要坚持导向性原则,为学生的品德健康发展指明方向。
(2)疏导原则(循循善诱原则)
1、定义:疏导原则是指进行德育要循循善诱,以理服人,从提高学生认识入手,调动学生的主动性,使他们积极向上。
(3)尊重学生与严格要求学生相结合原则
1、定义:尊重学生与严格要求学生相结合原则,是指进行德育要把对学生个人的尊重和信赖与对他们的思想和行为的严格要求结合起来,使教育者对学生的影响与要求易于转化为学生的品德。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要尽量多地要求一个人,也要尽可能地尊重一个人。”
(4)教育的一致性与连贯性原则
1、定义:教育的一致性与连贯性原则是指进行德育应当有目的、有计划地把来自各方面对学生的教育影响加以组织、调节,使其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前后连贯地进行,以保障学生的品德能按教育目的的要求发展。
(5)因材施教原则
1、定义:因材施教原则是指进行德育要从学生的思想认识和品德发展的实际出发,根据他们的年龄特征和个性差异进行不同的教育,使每个学生的品德都能得到最好的发展。
(6)课堂与生活相结合的原则=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原则
1、定义:这一原则是指德育要引导学生把课堂道德理论学习与课外生活实践结合起来,把提高道德认识与养成行为习惯结合起来,做到心口如一、言行一致。该原则的实质是要求德育不应单纯寄望于课堂道德理论教育,而是必须要结合学生的生活来进行。
(7)长善救失原则
1、定义:这一原则是指在德育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依靠和发扬学生的积极因素去克服他们的消极因素,促进学生道德成长。
(8)灵活施教原则
1、定义:所谓灵活施教原则是指德育要因人、因时、因境不同,而有的放矢提出不同的教育要求。换言之,德育既要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个人特点和道德状况有针对性地实施,而且还要考虑教育的最佳时间和情景,灵活地提出各项教育要求,选用恰当的内容和方法。
(9)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
1、定义:这一原则是指在德育过程中,教师既要通过集体的力量教育个别学生,又要通过对个别学生的教育影响集体,把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辩证地统一起来。
(二)教学原则
(1)直观性原则
定义:直观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引导学生直接感知事物、模型或通过教师用形象语言描绘教学对象,使学生获得丰富的感性认识。
观点:
乌申斯基也指出,儿童是靠形式、颜色、声音和感觉来进行思维的。
(2)启发性原则
定义:启发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教师要承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注意调动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积极探索,生动活泼地学习,自觉地掌握科学知识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观点:
孔子:不愤不启,不悱不发
《学记》: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
苏格拉底:助产术
第斯多惠:一个坏的教师奉送真理,一个好的教师叫人发现真理
(3)巩固性原则
定义:巩固性原则是指教学要引导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牢固地掌握知识和技能,长久地保持在记忆中,能根据需要迅速再现出来,以利知识技能的运用。
观点:
孔子: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
(4)循序渐进原则(系统性原则)
定义:循序渐进原则是指教学要按照学科的逻辑系统和学生认识发展的顺序进行,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形成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观点:
《学记》:“学不躐等”“不陵节而施”
(5)因材施教原则
定义:因材施教原则是指教师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个别差异出发,有的放矢地进行有差别的教学,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获得最佳的发展。
观点:
赞可夫:当教师把每一个学生都理解为他是一个具有个人特点的、具有自己的志向、自己的智慧和性格结构的人的时候,这样的理解才能有助于教师去热爱儿童和尊重儿童。
苏霍姆林斯基:尽可能深入地了解每个孩子的精神世界,这是教师和校长们的首条金科玉律。
(6)论联系实际原则
(1)定义: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是指教学要以学习基础知识为主导,从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上去理解知识,注意运用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达到学懂会用、学以致用。
陆游: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7)量力性原则
量力性原则又称可接受性原则,是指教学的内容、方法、分量和进度要适合学生的身心发展,是他们能够接受的,但又要有一定的难度,需要他们经过努力才能掌握的,以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