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户籍在松滋市内的社会人员。
2.持有松滋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松滋市教育局负责本市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另代为受理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再报送荆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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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查询。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五、申请认定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
1.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
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如果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变,申请人可自行在个人信息中心进行信息维护,姓名有变更的,申请人需到个人信息中心的实名核验页面进行修改,再次点击“实名核验”,实名核验通过,则姓名同步修改成功。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2.网报时间:
(1)春季2025年4月14日9:00--4月25日17:00;
(2)秋季2025年9月15日9:00--9月26日17:00。
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账号登录并报名。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并须认真阅读现场确认机构的注意事项。
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正规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特别提示:自2024年开始,核验学历需要通过学信网APP进行精准扫码授权,以往核验过的学历也需要重新核验。系统升级还兼顾到账号登录界面优化、个人照片上传处理功能优化等。相关内容可通过网站“咨询服务”栏目“操作手册”、“常见问题”了解。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特别提示:已完成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的申请人,登录账号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包含报名号的本次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右侧“操作”栏内有修改图标,点击该图标,可进入报名信息的修改页面进行修改。在“网报待确认”和“材料待完善”的状态下,可以进行报名信息的修改。如果为其他状态,需要先联系确认点,将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修改为“网报待确认”后再进行修改。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有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1)春季2025年4月23日--4月28日;
(2)秋季2025年9月24日--9月29日。
2.现场确认地点: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3.现场确认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登陆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需提交,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6)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除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8)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三)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现场确认初审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认定机构验章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与体检,费用自理。省人民医院为疑异问题终检医院。
特别提示: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四)审批、发证
1.经过审核,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统一发放《教师资格证》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发证地点、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须知事项
1.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注:咨询电话0716-6222041
松滋市教育局
2025年4月7日
原标题:松滋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nID80hUroXg5NO9fYFf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