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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10人】

湖北人社厅 | 2025-02-14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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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学校高质量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
       附件: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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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发布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进行。

  (二)时间安排

  类别时间安排备注

  注册2025年2月14日至2月24日15:00

  报名2025年2月18日9:00至2月24日17:00

  资格审查2025年2月18日9:00至2月25日9:00

  缴费确认2025年2月25日9:00至2月27日24:00

  岗位调整和改报3月3日12:00前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申请更改报考岗位。

  打印准考证2025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9:00

  具体注册、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发布等内容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

  四、考试

  (一)笔试

  1.时间: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类别和内容详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面试

  面试及后续相关通知在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hbnu.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公布。

  (三)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得出,辅导员岗成绩占比: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心理测试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负责。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表现、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心理测试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被取消拟聘资格和自动放弃资格的,在核定的岗位数内,经学校研究后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定。

  六、公示及备案

  (一)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湖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bnu.edu.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七、聘用

  (一)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时,应聘人员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二)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在其他单位工作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为本次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bnu.edu.cn)为本次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和结果发布网站,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hbnu.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为本次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网址,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4-6572927

  监督举报电话:0714-6573766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附件: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xlsx

  湖北师范大学

  2025年2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news.hbnu.edu.cn/2025/0214/c2764a17385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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