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师招考信息

首页 > 湖北教师考试 > 招考信息

建始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费师范毕业生及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体检公告

建始县教育局 | 2025-02-07 17:14

收藏

  根据《2025年恩施州相关县市专项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及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告》《建始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要求,现将建始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费师范毕业生及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拟定龙怡等35名同志为体检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2025年2月13日(星期四)。

  (三)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于2025年2月13日上午8:00前在县教育局人事股统一集合,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2.体检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2寸彩色免冠登记照片1张、体检费用400元左右(体检时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考生现场交付)。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前三天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保持清淡饮食,不做剧烈运动,不饮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要进食进水,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2.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3.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陪同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区域。体检项目全部结束,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体检区域。

  4.体检对象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

  5.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建始县教育局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6.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应当向建始县教育局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及岗位、放弃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捺印、时间等;拒不出具申请的,依据建始县教育局的记录作放弃资格处理,并报建始县人社局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7.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报建始县人社局统一后,由县教育局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对象(请相关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测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均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8.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联系电话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0718-3419516;

  建始县教育局人事股:0718-3221247。

  附件:建始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费师范毕业生及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xlsx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始县教育局

  2025年2月7日

  原标题:建始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费师范毕业生及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体检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jsw118.com/tzggb9d3fdbc/2983284.html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