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各学校置本科正教员一人”“任教授学生自己的功课,且掌所属之职务”这是( )的开端。
A.训导制
B.级任制
C.导师制
D.班主任制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旧中国学制的发展。1904年1月13日,《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规定“各学校置本科正教员一人”“任教授学生自己的功课,且掌所属之职务”。就实质而论,此乃学级制的肇端。在同年颁布的《各学堂管理通则》中,又规定各校设“监学”或“舍监”,专门负责学生管理。1919年,五四运动以后,学监制改为训导主任制。这是班主任制的雏形。所以我们可以说本题中题干中的这句话就是班主任制的开端。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