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教师因与学校领导发生矛盾,继而怀恨在心,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对于该教师的做法,其所在的学校可以( )。
A.给予管制或拘役
B.给予行政处罚
C.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D.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题干中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因此学校可以给予其行政处分或解聘。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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