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动我市教育、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冲刺百强县、建设示范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启动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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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一)教育教学岗位
主要面向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进入一类本科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毕业生,“双一流”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不限师范类专业)。
(二)医疗卫生岗位
主要面向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进入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毕业生)。
院校批次以2020年考生录取当年所在生源地的招生批次为准,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具有住院医师规培证(或正在规培并于本年度取得规培证)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4年8月1日前需取得岗位对应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博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不受岗位计划及专业需求限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松滋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本次校园招聘计划招引40人,其中教育教学岗22人、医疗卫生岗18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线上预报名
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考生通过电脑登录松滋市2024年校园招聘报名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szxz)预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6日17:00,考生可于发布之日起至4月6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未及时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可于4月9日8:00-12:00前往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1招聘大厅现场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由松滋市教育局、松滋市卫健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对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身份登记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1.时间:4月9日8:00-12:00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1招聘大厅。
3.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培的需规培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注意事项:现场资格审查必须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1.时间:4月9日下午
2.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校园招聘考试,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笔试成绩及面试相关安排将于笔试后通过松滋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设置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面试
1.时间:4月10日上午
2.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松滋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为准。
3.面试方式:按照教育教学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医疗卫生岗位采用专业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5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离开考场。
4.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分别按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
(五)签订就业协议
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引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试合格人员,考试合格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不得再参与其他应聘。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就业协议书》而不履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不签订《就业协议书》、解除协议或不履行协议造成岗位空缺的,依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市委人才办承担。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差、报考信息不实、不符合岗位条件、不能按期毕业的,取消招聘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时,依照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无递补人选,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考察对象确有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一)人才补贴
教育教学岗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人才补贴2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5年内给予人才补贴1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3万元。
医疗卫生岗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年内给予人才补贴50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6.25万元;对具有住院医师规培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年内给予人才补贴40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5万元;对未取得住院医师规培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或具有住院医师规培证的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8年内给予人才补贴30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3.75万元。
(二)岗位待遇
对“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或聘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评审或聘用;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聘任资格的,聘任到相应岗位,且原则上不低于原聘岗位等级。
(三)住宿保障
聘用人员在松滋市内无自住房且单位未提供住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在租住人才公寓3年内按规定给予租金补贴。房源不足时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高于12000元/年、硕士研究生不高于9600元/年的标准报销。
(四)购房补贴
聘用人员在松滋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发放购房补贴。同时,可享受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倾斜,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城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5倍系数申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城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2倍系数申请。
(五)实施培育支持
推荐参加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项的评选,对入选国家、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重大人才计划的,按由低到高层级给予1-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随迁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
聘用人员家属需要随迁就业的,可根据其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按照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协助解决其配偶随迁就业。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需在松滋市就读的,由教育部门按照就近择优的原则予以安排。
(七)最低服务年限
教育教学聘用人员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医疗卫生临床医疗岗位聘用人员实行最低8年服务期,医疗卫生其他岗位聘用人员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协议,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聘用资格。
2.本次校园招聘工作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3.松滋市纪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此次校园招聘工作。
4.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松滋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松滋市教育局和松滋市卫健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6-6228259(松滋市人社局)、0716-6226838(松滋市教育局)、0716-6223061(松滋市卫健局)。
5.预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7-87257676、027-87257942(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中共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 日
原文链接:http://zwgk.hbsz.gov.cn/31396/103220243/t129220243034/4767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