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和《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对2023年春季129名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121人符合申报资格,其中24人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78人具备小学教师资格;19人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现将本次认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向南漳县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710—5233407。
南漳县教育局
2023年5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hbnz.gov.cn/bmxz/bm/jyj/fdzdgk/gysyjs/jy/202305/t20230525_32331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