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申请人网上申报、认定机构现场确认、评审专家审查、辖区公安局无违法犯罪记录核查,拟对219名申请人(见附件)予以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认定,并将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6月1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夷陵区教育局实名反映。
电 话:0717—7821831
附件: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拟通过人员名单
宜昌市夷陵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
来源:http://www.10.gov.cn/zfxxgk/show.html?aid=3&id=120697